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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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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执行破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工作基本完成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2-01-11     浏览次数: 2837
顺利执行破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工作基本完成

撰稿:建德中林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1年10月,管理人顺利执行了《建德中林水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基本完成了历时两年半的管理人工作。

    在国庆节前召开的建德中林水泥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与会的34位债权人全票通过了管理人制作的《建德中林水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节后,建德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该方案。

    2011年10月9日,管理人全体成员赶到建德,准备执行《建德中林水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当天早上10时,管理人来到建德市人民法院,领取了裁定书。10时30分,在建德市湖商村镇银行,管理人成员以及聘请的会计分工协作,有的通知部分债权人赶到银行将分配额领走,有的则将债权人的分配额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汇入其确认的账户。下午17时左右,管理人将该工作全部完成。

    2011年10月17日,管理人成员再次赶到建德,对几个未能到账的账户进行了调查,并再次与债权人进行确认,重新汇款。

    建德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7日指定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为建德中林水泥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在长达两年半的辛勤工作后,管理人的工作终于基本完成,不仅获得了当地政府、法院的高度评价,也受到了破产企业职工、众多债权人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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