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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伟民
gwm
职务:合伙人
专长:刑事

育背景

浙江公安专科学校  侦查系  刑事侦查专业

华东政法学院  法律专业

浙江大学  法律硕士

工作经历

2015年起担任公职律师,2019年转岗从事社会律师工作。

执业经验

侦办多起杀人、抢劫、强奸、盗窃、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的立案复议、撤案、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措施的采取和解除、治安行政处罚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审核;经办过上百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参与会商多起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疑难复杂经济案件。

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和行政诉讼。

荣誉

三等功一次、嘉奖十余次。

成功案例

转岗加入五联律所至今,成功辩护如下案件:

一、刑事

1.杜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公安机关从检察院将案件全案撤回,作出终止侦查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

2.余某某诈骗案。公安机关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后作出撤销案件、解除取保候审决定。

3.赵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4.李某职务侵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张建齐律师协办)。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打掉”职务侵占罪指控。检察院认罪认罚程序中建议李某不认罪。一审判有罪,二审发回重审。重审阶段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

5.潘某某非法经营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行政诉讼

1.王某某不服公安行政拘留案。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吸食毒品,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并执行完毕。庭审后,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拘留决定并给予赔偿。当事人及家属满意,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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