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上午9点10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 “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一案,本所徐华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蒋某当庭辩护。徐律师根据庭前的调查、研究、论证,从老蒋的犯罪动机、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以及庭审表现等方面综合分析,最后在法庭上做了建议从轻处罚的精彩辩护。上城法院全部采纳了徐律师的辩护意见,当庭宣判。最终,蒋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没收财产三万元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因蒋某侵占公司资金的数额达165万元,故该案在同类案件中已属较轻量刑。
庭后凤凰网浙江站以名为“肯德基现金案一审落槌 律师精彩辩护引喝彩”对此进行报道。
http://biz.ifeng.com/city/zhejiang/dijishi/hangzhou/detail_2011_03/01/5818_0.shtml
一审宣判后,徐律师再次赴看守所会见蒋某,蒋某说:“对该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不再上诉”。因此,本案至此为止基本已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