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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青训】维护我的股权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8-06     浏览次数: 886
【五联青训】维护我的股权

 2020年7月22日在大会议室开展了第三期青年律师培训。本次培训由高级合伙人张建齐律师为青年律师介绍了一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


 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08年,在本案前,陈某1通过代签《股权转让协议》形式,将陈某2名下部分股权变更登记至自己及配偶名下。目前公司由陈某1实际经营控制。后因双方矛盾爆发,陈某2以其股权被侵占为由,向法院提起多次诉讼,要求确认由陈某1代签的《股权转让合同》不成立,试图通过上述方式,谋取股权。

 为避免公司因股权争夺原因引发经营危机,承办律师建议陈某1通过诉讼方式,通过司法途径确定案涉股权为其所有,以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


 本案承办律师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不成立仅为合同纠纷,本案为公司纠纷,系不同的法律关系。案设《股权转让协议》确实系陈某1以陈某2的名义代签,陈某2既未在案涉《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亦未在事后进行追认。故其他法院认定该《股权转让协议》不成立并无不当。但这仅为此前股权变更所设程序的瑕疵,不应影响陈某1实际享有股权之效力。股东身份的认定仍应根据公司法的相关逻辑,即出资、公司管理等多种情况综合判断。

 首先本案的出资款以陈某1名义进行交付。且陈某2自公司设立至今,未参与公司经营,未在公司任何文件上签过字,未参与公司筹备、未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甚至对公司的财务、盈利情况均不了解,该行为与其主张的大股东身份相矛盾,不合常理。同时,案设股权变更登记发生7年有余,陈某2均未提出异议,却在2017年双方发生借贷经济纠纷之时提出,不合常理。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支持了陈某1的诉讼请求。


 培训结束后,各青年律师就案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承办律师分享了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刑事案件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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