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联合举办的浙江省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日前结束。2009年11月15 日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表彰大会,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本所高级合伙人何黎明律师光荣地入选被授予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何律师作为全省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因为“精于业务,忠于职守;”为政府和企业服务“强调责任,注重实效”,关心公益事业和参政议政能力强而成为本届评选表彰活动中杭州地区唯一一名受到表彰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这也是何律师继2007年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2008年获“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称号后又一次获得浙江省级荣誉称号。
据悉,“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是党和国家授予的非公经济为主体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最高奖项。本次评选活动于2009年8月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展开,经过各地市相关对口部门的推荐、二级公示最后经过评选委员会确认产生了47名全省的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更加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程序,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这项活动成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
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至今已举办两届,在社会上尤其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产生了良好影响。本届评选表彰活动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对于团结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