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结合法学院实际,在校级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法学新青年”基础上创新人才培养与学生工作机制,帮助学生从“法学新青年”出发向“卓越法律人”转变,在法学研究生中推行师友计划。2011年4月21日举行仪式,本所首席合伙人何黎明律师受聘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聘期两年。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开展“师友计划”的内容与措施,师友志愿者担任学生社会导师的条件为:1、优秀校友或长期关注支持人才培养的其他人士;2、在法律等专业领域具有显著的工作业绩;3、有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4、愿意与结对学生分享自身人生经验并对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5、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开展师友交流活动。
何黎明律师一直注重培养青年律师的工作能力,经常与青年人交流在学习、生活、社会交往、职业规划等方面的疑问与困惑。何黎明律师认为青年人应该是政治上有追求,事业上有目标,生活上有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