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晚,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第十期青年律师培训在本所大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期培训邀请到了本所葛伟民律师,葛律师将其办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与现场青年律师做了交流分享,精彩纷呈。
案情简介:
企业家A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了瓶装“CBD”滴液并服用,因尿检结果呈阳性,被某公安局认定为吸毒并给予行政拘留12日,后又将其列入吸毒人员管控。此后,A及其亲属的工作、生活遭受了巨大不利影响,A本人几欲轻生,家庭濒临破裂。葛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A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最终该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为A洗清了冤屈,并争取到了高额的经济赔偿金。
葛伟民律师在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三十余年,曾担任法制、禁毒、出入境和指挥中心等部门领导职务。得益于多年的禁毒工作,葛律师对办理毒品案件颇有经验。
讲座伊始,葛律师为大家普及了毒品的种类和特性,帮助大家认识工业大麻及其衍生品。工业大麻指的是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低于0.3%的大麻属原植物及其提取产品,其主要成分是大麻二酚(CBD),具备抗焦虑、解压助眠、止痛抗炎、抗癫痫等医用价值,不少洗发水、沐浴露、面霜中也有CBD的存在。经许可,我国允许个人及企业种植、制作及售卖工业大麻。本案中,A因保健目的服用了“CBD”滴液,其主要成分就是CBD且THC含量为0,因此并不构成吸食毒品行为。
随后葛律师仔细分享了整个办案过程,阐述了他在办案初期的担心顾虑,办案中期的策略转变,以及办案后期的感悟思考。其中,还穿插了不少葛律师在公安岗位上处理吸毒案件的实践经验,极具价值。
葛律师告诫青年律师,凡事要注意细节,有时一纸说明书就能够成为扭转乾坤的关键证据。此外,开庭前应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辅导,帮助其呈现正常、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对法官心证的影响会产生很大的作用。
经葛律师的不懈努力,本案最终以公安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并给予赔偿、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A撤诉而结案,至此A及其家属的生活、工作又回到了正轨。
通过本次培训,我所青年律师对毒品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掌握了更多行政诉讼方面的理论与实务知识,大家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