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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荣誉 | 五联所沈宇锋律师调解案例入选2021年度全省人民调解优秀案例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8-12     浏览次数: 922
五联荣誉 | 五联所沈宇锋律师调解案例入选2021年度全省人民调解优秀案例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与水平,浙江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浙江省人民调解协会联合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人民调解优秀案例和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经过层层筛选、严格评审,浙江省人民调解协会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了《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度全省人民调解优秀案例和优秀案卷的通知》(浙调协字〔2021〕9号),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沈宇锋律师参与调解的“A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荣获人民调解优秀案例一等奖。


 沈宇锋律师作为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调解员,始终秉持中立、客观的调解准则,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各方达成一致、化解矛盾。

案情简介

 A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其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以公告形式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投资者因A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受有投资损失,遂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杭州中院受理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浙江证券期货纠纷智能化解平台”诉调对接平台将案件移交给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浙江证券业协会先行调解,沈宇锋律师受浙江证券业协会的指派,作为三名调解员之一参与了本案调解。

 沈宇锋律师与其他两位调解员以杭州中院做出的示范判决为基础,根据投保基金做出的的损失计算结果,同时结合双方诉求,快速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向双方当事人提出了合理调解建议,经过多轮电话调解及“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调解成功后,浙江证券业协会通过“浙江证券期货纠纷智能化解平台”向杭州中院申请对调解协议作司法确认,杭州中院于一日内即完成了立案、审查和裁定全流程,现双方已履行完毕。

 本案发生于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之际,通过线上调解,既免去了当事人的异地奔波之累,实现了足不出户“一键”化解纠纷;又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满足了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解纷需求,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享有优质的司法和调解服务。同时,本案是杭州中院、投保基金、浙江证券业协会充分运用“在线平台+示范判决+集体调解”机制开展的创新实践,成功调解A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800多件,在疫情期间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起到了很好的投资者保护和诉源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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