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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专研 | “层级跃升”策略助力民企获全额防疫补偿——涉民企行政案件办案手记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4-27     浏览次数: 20
五联专研 | “层级跃升”策略助力民企获全额防疫补偿——涉民企行政案件办案手记

 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坚实保障。而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保护民营经济的征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下面这起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中,承办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精巧构思,成功运用独特的策略,为火腿企业赢回全额猪瘟防疫补偿款,生动展现了律师在保护民营经济中的关键价值和重要意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

火腿公司59万元冻猪肉因疫销毁,为何政府拒赔?

 2021年8月,Z省J市J区某火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腿公司”)从湖南采购价值59万元的冻猪肉产品,却因非洲猪瘟检测阳性被依法销毁。此后,企业陷入“两头空”困境:既无法向供应商追偿,又遭区农业农村局以“Z省无省外调入产品补助规定”为由拒绝补偿。

(一)火腿公司59万元冻猪肉因疫销毁

1.检测与销毁程序

2021年8月24日至12月6日,区农业农村局多次抽检,检测结果均显示非洲猪瘟阳性。

2022年6月,涉案猪肉被强制销毁,无害化处理全程由企业参与监督。

2.火腿公司的补偿申请被拒

2023年4月,区农业农村局出具《处置说明》,以“省内无补助规定”为由拒绝补偿。

火腿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民事诉讼,又被法院以“企业损失未实际确定,无法通过民事诉讼救济”的理由所拒绝。

(二)政府拒绝支付补偿款产生行政争议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五条“对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消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偿”之规定,J区人民政府应对销毁的动物产品给予补偿。然而,区农业农村局以“省外调入”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涉嫌超越职权、程序违法,且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禁止的“歧视性政策”相悖。

二、维权路径设计

以“层级跃升”破局地方保护

 面对“民告官”的现实阻力,承办律师摒弃常规诉讼思路,创新设计“三级跃升”策略,将案件处理层级逐级拔高,最终通过上级政府协调实现突破。

1.第一层级:行政诉讼起诉区农业农村局

 请求法院撤销《处置说明》,直指其法律适用错误(《动物防疫法》未区分“省内外产品”)及程序违法(未保障企业陈述申辩权)。

 现实阻力:区人民法院迟迟不肯立案;经过我们不断追问,却得到一个荒谬的回答“区农业农村局说先别立案”——暴露出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2.第二层级:申请区政府履行补偿职责

 在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区农业农村局的同时,将此事件的处理层级拔高一级,同步向区政府提交《补偿申请》,援引《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五条,明确区政府为法定补偿义务机关。

 关键突破:区政府指示区农业农村局重新协调,避免案件升级至市级。

3.第三层级:起诉区政府“不作为”

 预案:若前两步失败,则以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将此事件的处理层级再拔高一级,倒逼更高层级介入。

 但好在,区政府在收到我们的《关于对被销毁生猪产品的补偿申请》后,指示区农业农村局尽快与我们协调处理。随后,承办律师前往区农业农村局提出:1.希望依法依规获得全额的补偿款;2.在未获得补偿款的情况下,我们保留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权利。

 最终,经协调,经区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区领导同意,火腿公司获得了全额的补偿款。


三、案件启示

民营企业维权的“破壁之道”与律师的专业赋能

 本案的突破不仅在于策略设计的精巧,更在于承办律师如何以专业能力将法律武器转化为民营企业的“护城河”。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灵活的策略调整和强效的沟通谈判,律师在“民告官”的复杂博弈中,展现了法律职业者的核心价值。

(一)策略设计:以法律逻辑穿透地方壁垒

 针对区农业农村局“省内无补助规定”的抗辩,律师指出《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五条未区分“省内外产品”,且《农业农村部强制销毁补助通知》明确以“市场价格70%”为补偿标准,地方政策无权增设限制条件。这种“以法律刚性对抗地方弹性”的思路,是破解基层保护主义的关键。

(二)资源整合:政策与司法的协同运用

 针对区法院拖延立案的困境,承办律师同步起草向市中院起诉区政府的法律文书,并提前向区农业农村局释放“案件可能引发市级问责”的信号。这种“以诉促谈”的策略,迫使区农业农村局为避免更高层级的司法审查而主动妥协。

 承办在协调谈判中,承办律师援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保护民营经济的规定,并指出地方僵局可能引发上级督查风险。通过政策压力与司法审查的双重施压,倒逼行政机关重新评估决策成本。

 在整体思路上,构建“法律合规性+政治正确性”的双重正当性框架,使企业维权从单纯的个案争议升级为保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大幅提升谈判筹码。

(三)执行落地:细节把控与风险预判

 案件的终极考验在于将法律胜势转化为当事人的实际利益。承办律师根据《强制销毁补助通知》,以市场价70%为基准,结合企业实际采购成本、仓储损失等数据,精确核算出最高的补偿金额,并附具发票、检测报告等23份证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在区农业农村局主持的协调会上,承办律师以“三步走”策略掌控议程:

1.亮明底线:出示民事诉讼的终审判决书,证明企业损失已实际发生;

2.法律威慑:强调若协调失败将起诉至市中院,且胜诉概率极高;

3.给出台阶:提出“以补偿换撤诉”的共赢方案,降低行政机关面子成本。

四、结语

律师作为民营经济的“法治护航者”,是构建民营企业保护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本案印证了律师在民营企业维权中的不可替代性——技术层面,通过法律解释、程序攻防、证据整合等专业手段,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象利益;战略层面,善用政策红利与司法层级制度,构建多维博弈网络,破解地方保护主义“闭环”。

 在当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时代浪潮中,民营企业正于复杂多元的政商生态里探寻发展之道。此时,律师作为民营经济的“法治护航者”,成为构建民营企业保护体系的关键一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正是律师这种持续的专业赋能,让民营企业在困境中找到“依法突围”的方向。律师以法律为指引,为民营企业绘制出一条清晰且安全的发展路径,使民营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前行,为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律师,已然成为民营企业在法治蓝海中乘风破浪的坚实依靠,推动着民营企业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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