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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专研 | 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 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01-16     浏览次数: 196
五联专研 | 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 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摘要  

 在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背景下,乡镇(街道)与相关区级行政执法机关紧密协作,遵循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精心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旨在创新完善执法机制,为深入实施“一号改革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以及加速构建营商环境最优省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本文旨在通过分析A街道指定年度执法计划的内容及成效,以探寻该举措对于提升执法效能及优化营商环境上的意义。

关键词:年度执法计划、营商环境优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法治保障  

一、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2024年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要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1]。

 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是建立高效便民执法协同机制的创新举措。

 A街道于2020年12月起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以街道名义相对集中18个领域、629项区级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后于2022年8月拓展至23个领域、868项[2]。

图 1 A街道的赋权事项

 承接赋权事项以来,A街道针对执法扰企、监管缺位等行政执法领域痛点堵点难点,探索制定了跨领域的执法监管计划,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述问题。


 然而,由于大多数行政执法事项仍集中在区级部门,未下放至街道层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监管缺位(如‘看得见管不着’的现象)、资源浪费(如‘重复执法’)以及执法扰企(如‘多头监管’)等问题。例如,A街道承接的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事项主要集中在食品小作坊、活禽交易、无照经营三个领域,但这三个领域均不是A街道辖区内违法行为的高发领域。以2022年的执法情况为例,该年发生在A街道辖区的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为40件。其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有10件,违反食品安全的案件有19件,违反产品质量的案件有9件,广告虚假宣传的案件有2件。这些案件的裁量基准和处罚种类均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确保了处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此外,所有案件均不属于下放的食品小作坊、活禽交易、无照经营三个领域。也就是说,A街道的执法人员发现了上述违法行为后不能直接查处,而应移送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产生了“看得见管不着”的监管缺位现象;同时,不同的执法机关因为彼此之间互不关联的执法计划,市场监管的执法人员既要完成A街道的监管任务也要完成市场监管局的监管任务,既造成了“重复执法”的资源浪费现象,也产生了“多头监管”的执法扰企现象。

 制定A街道年度执法计划,通过与相关区级行政执法机关紧密协作,统筹A街道与条线部门的执法力量,实现一次上门、多项检查,既确保监管无死角,又有效节约执法资源,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二)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是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举措。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有助于充分保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可以统揽式拟定针对性条款,列明监管执法事项清单,明确相应监管责任主体,深入推进创新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监管执法方式,保障监管职责高效履行、落地落细,推动监管执法工作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打造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是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关键举措。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政策环境至关重要,这将直接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提升经营效率。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明确年度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细化“综合查一次”适用事项范围,优化柔性执法、“非接触性”执法等方式,大幅提升执法效率与质量,既能有效防止监管空白,又能减少重复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负,实现政府权力的‘减法’与市场活力的‘乘法’效应。从体制机制上形成法治化、相对稳定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有效市场”激发市场活力、“有为政府”保驾护航的共同作用。

二、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的基本模式

 作为一项“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的创新机制建设,在制定乡镇(街道)年度执法计划时,可探索构建“1+4+N”的创新模式。

(一)“1”是以“监管一件事”执法作为年度执法计划的基本框架。依据“高频常用先行”“应纳入尽纳入”的原则,梳理形成乡镇(街道)年度“监管一件事”执法清单,并以此作为年度执法计划的基本框架,将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针对同类监管对象的执法事项,整合至‘监管一件事’场景中。由“监管一件事”场景所确定的执法部门,按照检查事项目录开展综合检查,做到一表覆盖、一队执法、一次检查。

(二)“4”是四级差异化执法措施。将市场主体分为四级,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A级执法对象,因无投诉举报及行政处罚记录,实施减量执法;B级则执行常规执法;C级需增加执法频次;而D级,鉴于其投诉举报及行政处罚次数较多,将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在柔性执法、处罚裁量、信用公示、联合惩戒等多个方面,同步体现差异化执法措施。此外,为避免出现执法空白,若执法对象出现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情况,涉嫌存在违法行为时,将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及时开展现场检查核实。

(三)“N”是N个考量因素。根据“急难愁盼”事项、信用评级等次、投诉举报数量等考量因素,科学设定各领域、各类型、各事项的执法频次,并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扎实推动减少执法频次、提高执法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例如,投诉举报少、信用评级高且属于传统行业的市场主体,可适当减少执法;反之,则需酌情增加。同时,通过“线上采集+线下输入”的整合方式,全面获取并调用执法、处罚、线索及企业需求数据,信息化执法辅助系统则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精准识别违法行为的高峰时段、多发区域及周期规律,进而高效调配街道执法队、综合执法部门、公安交警及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动态设定监管对象、力量配置及监管频次,确保“监管一件事”执法工作的精准性和高效性。

1.从“投诉举报数量”角度,将十类事项重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

 2022年,发生在A街道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数量为421件,其中投诉举报数量达到10次以上的事项共有9类374件,占全部投诉举报数量88.83%。因此,建议将这9类高频事项作为核心,纳入《年度执法计划表》的重点范畴。


 近两年来,A街道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共接到投诉举报133件,且全部集中于食品安全领域。因此,应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表》之中。

2.从“信用评级”角度,将十六类事项重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规定,行政处罚信息是构成信用档案不良信息的重要组成内容,即行政处罚多则信用评级低。因此,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表》时,我们着重考虑了行政处罚数据。

 2022年,发生在A街道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为378件,其中,有12类事项的行政处罚数量达到5次以上,占比高达96.30%。因此,将该12类事项作为重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表》之中。

 2022年,发生在A街道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为40件,其中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10件,违反食品安全的19件,违反产品质量的9件,广告虚假宣传的2件。因此,将此4类事项作为重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表》之中。

3.从“新兴行业”角度,将网络直播行业重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

 近年来,网络直播已成为一种新兴消费方式。但直播带货也带来不少问题,如虚假广告宣传、食品安全隐患、消费维权难等。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亟须通过加强执法监管予以规范。A街道辖区内,涉及网络直播的市场主体数量约为361户,占比5.62%。因此,应将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作为重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表》之中。

三、A街道通过数字AI巡查取证和智慧巡查系统,实现了执法巡查的精准高效,显著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同时减少了对企业和民众的打扰,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

 2023年6月,A街道辖区内各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街道年度执法计划,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不断优化行政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动态调整特定事项的执法频次,行政执法效能显著上升,执法扰民扰企现象显著下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行政执法效能显著上升

1. “监管一件事”实施频次显著上升

 2023年6月,A街道将中高考保障、安全生产、直播带货等领域执法检查活动纳入执法计划中;同时,准确、全面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管、文化监管等各部门职能纳入“监管一件事”场景之中,各执法部门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查事项目录开展综合检查。2023年6月,A街道共开展了18次“监管一件事”执法活动,实现了100%的执法覆盖率,且开展数量较2022年月均12次增长了50%,有效减少对企业、个体户等监管对象的检查次数,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和执法扰民。

2.重点领域执法覆盖率显著上升

 2023年6月,A街道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文化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针对赞成楼宇圈等直播企业聚集地,重点对15家主营酒水、日化、食品的网络直播带货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执法检查。此次检查,累计发现并督促改进了160余起产品质量、仓储消防、食品安全、垃圾分类等问题,有效规范了网络经营秩序,促进了辖区内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3.企业和群众对A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2023年7月10日至14日,A街道向辖区内八个社区的企业和群众发放《A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以客观了解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并及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问卷以问题为导向,询问企业和群众“A街道在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方面问题”。根据问卷反映情况看,仅有3.3%的企业或群众认为行政执法中存在执法扰企、扰民现象;仅有4.1%的企业或群众认为行政执法中存在“多头执法”现象;仅有5.27%的企业或群众认为行政执法中检查频率过高;仅有1.32%的企业或群众认为存在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现象。企业和群众对A街道行政执法的整体满意度高达96.50%。2023年,A街道在杭州市上城区的法治营商环境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两项指标中均位列全区第二。


(二)执法扰民扰企现象显著下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整体行政执法检查数量明显下降

 实施“监管一件事”机制,实现“一次上门,多项检查,一次完成”,显著提升了执法监管效率,为监管对象减轻了负担。例如,某网红餐饮店负责人在接受综合执法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后表示:“虽然检查项目多、耗时长,但与以往各部门分别检查相比,现在的效率更高,为经营户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2023年6月,A街道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11户次,较2022年月均执法户次减少11.8%。此外,得益于“监管一件事”机制的推行,监管效能显著提升,检出问题率较2022年月均增长了110%。


2.投诉举报数量快速下降

 2023年6月,各部门在执法计划的统一部署下,强化监管维权,畅通诉求渠道,回应民生关切,为辖区企业和辖区居民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生活环境,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数量明显下降。A街道本月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经营扰民及违章违规等重点领域投诉举报量减至129件,同比去年下降32.1%。

3.行政争议发生数量有效下降

 2023年以来,A街道未新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以来,A街道收到信访案件数量1040件,月均173件,较2022年下降26.8%。A街道的行政争议发生率实现有效下降。

 A街道的执法实践证明,通过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结合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能够有效提升执法效能,显著减少执法扰企、扰民现象,为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网站(https://www.gov.cn/yaowen),2024年12月24日,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

[2]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zsc.gov.cn),2021年6月3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星街道办事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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