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杭州市司法局政治部杭司政[2013]1号文件通知,经市人力社保审定,我所兰艳霞律师初定具有三级律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的时间自2012年9月30日起。
兰艳霞律师主要从事金融证券及公司业务,其前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省级事业单位、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在金融证券及公司业务领域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