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为及时了解企业意见,洞悉立法倾向,我所企业人力资源法律服务部邀请部分客户单位,于2008年5月14日下午2:00—3:30,在事务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研讨会,对有关条文进行研讨。
本次座谈会由我所业务管理委员会主管周庆艺主持。座谈会上,我所何黎明主任介绍了部分我所已提供的劳动法律事务专项服务及已经取得的成绩。杭州市劳动法律事务“优秀专业律师”肖希律师、徐鑫红律师、冯青律师,涉外法律事务部沈文文律师及参会客户就一些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难题、疑点问题,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相关内容展开了热烈的研讨。会后,我所律师总结了研讨会的成果,将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将通过一定途径,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尽律师的一份社会职责。
会后,参会客户单位普遍认为:通过本次座谈会深入的探讨,部分了解了立法倾向,有利于前瞻性的指导正在进行的、将来进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