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我所举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第五次政治学习,此次学习的主题为“和谐与民主”,由我所首席合伙人何黎明律师主讲。何律师先从国际视角切入,辩证地分析了目前国际上存在的几种民主制度,他认为没有和谐不可能存在民主,为民主而民主是不可用的,发达国家的民主也存在着局限性;接着何律师阐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对于中国和谐社会的必要性。然后,何律师又结合实际,详细解释我所应如何建立律师事务所的民主与和谐,个人如何融入事务所的民主建设、文化建设中来,并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观点,使全体听众大受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