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下午,浙江省保险法研究会召开会长会议,我所作为副会长单位,指派了徐玉泉律师出席会议。会议主要学习讨论了7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旨在做好衔接同时生效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的适用,会议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方式、强制责任险的分项等问题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对省高院的意见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会议还对保险行业下一步如何适应这部法律作出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