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0日,我所童松青律师作的题为《私有财产法律保护与民族复兴之路》的报告在浙江图书馆二楼报告厅成功演讲。
报告于9点30分开始,报告厅内100多个席位满满当当,童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为基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座的各界来宾深刻阐析了:加强私有财产保护对于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性。整个演讲旁征博引、一气呵成,引起了全场听众的共鸣。
这次演讲对听众的启发主要有:1.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加强立法以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无恒产者无恒心”,“中国缺的不是经济学,而是法律!”;2.要更好的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必须设立最合理的制度以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完美状态。
本次报告不仅有利于提高听众的个人修养,也引导人们关注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的空白。演讲者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进程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发人深省,让人不得不感叹和佩服童律师对我国法律的深刻洞察以及对法治高屋建瓴的展望。会场内听众不断频频点头,也时常发出会意的笑声和掌声。演讲于11点10分结束,中途无一人离开,有些听众没有座位,只能站在门口旁听。
演讲后,童松青律师被浙江图书馆聘为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