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所金融与证券法律服务团队在同行业的影响力及处理证券纠纷的经验,经浙江证券业协会邀请,我所合伙人、金融与证券法律业务部主任沈宇锋律师、副主任董勍律师于2013年4月23日受聘担任该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两位律师作为该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主要处理以下证券纠纷:1、会员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2、会员与会员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3、会员与证券从业人员之间发生的纠纷。
同时我所与浙江证券业协会已经建立了证券纠纷法律援助机制,我所作为浙江证券业协会指定的证券纠纷法律援助律所,为证券纠纷调解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切实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部分工作由我所金融与证券法律业务部具体负责落实。
浙江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全称THE SECURITIES ASSOCIATION OF ZHEJIANG)是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设立的浙江省(除宁波外)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前身为浙江证券期货业协会,于2001年7月20日正式成立,注册地为中国杭州。随着证券期货市场的迅速发展,2008年9月,经批准分设为“浙江证券业协会”和“浙江期货业协会”,浙江证券期货业协会更名为浙江证券业协会。会员由经批准在浙江省(除宁波市外)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组成。截至2010年2月底,协会已发展会员215家。同时,协会系中国证券业协会特别会员、浙江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