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所邢益精律师著述的《宪法征收条款中公共利益要件之界定》一书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此书是在邢益精律师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以我国宪法的最新修订为背景,对我国宪法征收条款中的公共利益进行了详细而深刻的讨论。在此书中,邢益精律师将公共利益概念的最大特色归结为“抽象性”与“价值性”,并且进一步地将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确定为“附条件的双重标准”--第一重标准为公共利益的成立标准,第二重标准为公共利益的确认标准,为实践中的操作提供一个可资判断的基准。在此书中,邢益精律师还对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提出了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