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叶朝明律师近日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续聘为该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成员,聘期三年(2013年-2016年)。2007年至今,叶朝明律师一直担任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成员。
叶朝明律师自1992年从事执业律师工作开始,一直从事于道路交通疑难案件的处理,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2004年被浙江省公安厅聘请为公安厅处理交通疑难信访案件专家组成员,办理了震惊全国的乍嘉苏高速公路“5·12”特大交通事故和上海A30高速公路“8·11”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全国数十家媒体关注的“10·18”江西首例高速公路索赔案等多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