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我所组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的第五次学习。此次学习的主题是律师执业的风险规范管理,由我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协副会长何黎明律师主讲。
何律师以一则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小事件为契机,结合目前社会上与律师执业有关的数则案例,从法律环境、发展机遇、风险防范、个人价值等多角度切入,通过自己从业20余年的亲身感悟,深入浅出的对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我国法律服务业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律师执业的发展与风险的辩证关系以及如何规范律师执业的风险规范进行了细致的阐述。在为时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中,何律师穿插了大量的实例和亲身经历和体会,大大增强了感染力。
何律师在谈到风险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时指出:人生来就与风险相伴,与其避开,不如正确面对,要做到趋利避害;在谈到如何规范的问题时强调:要时刻保证头脑清楚,行为要缜密,自觉被监督,融入团队合作,实现制度管理。最后,何律师引用孔子的八字方针:德行、言语、政事、文采,寄予了对青年律师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