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0月省厅出台《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全省律师行业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工作要求,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开展“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深化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推动我省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各市司法局、省直律协评选推荐,省厅决定,五联所被授予“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高级合伙人周春被授予“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