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日,我所迎来了王雪莲、邓刚平、何淑君、洪利拔都等五位新疆律师前来学习交流。我所相关主管吕坚、周庆艺、周春和黄飞等人热情接待。
在业管会的组织下,五位新疆律师与我所多名专业律师在本所会议室进行了热烈地交流、讨论。其中,何黎明律师讲解了有关建筑房产业务,王卫东律师讲解了有关知识产权业务,肖希律师讲解了劳动用工业务,陈昱律师讲解了有关涉外劳务业务,王惠林、沈宇峰、楼齐三位律师讲解了有关公司股权业务。
新疆律师与我所律师在学习交流过程中,加深了感情。大家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并盛邀我所律师有机会去新疆访问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