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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整版刊登童律师关于商业秘密的文章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0-02-25     浏览次数: 2396
浙江法制报整版刊登童律师关于商业秘密的文章

对于商业秘密这个新兴的法律领域,我所童松青主任的研究在国内是领先的。2003年就在浙江法制报就发表了整版研究心得《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2009年,童律师赴美国休斯顿大学作了知识产权法的访学。学习期间,童律师写就了十篇学习报告,刊登在浙江法制报上。还写美国商业秘密法和中国的比较。2月25日,浙江法制报整版刊登了这篇文章。本文对从事商业秘密法研究与实践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和律师都有参考价值。

童律师在总结中明确了中美两国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差异大致上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在商业秘密的定义方面有差异,但都强调了商业秘密所体现的财产性质,在本质上两国没有实质性的差异;2.在商业秘密的保护历程上面的差异,美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由来已久,对商业秘密重视程度较高,而中国对其立法较晚,但总体上处于不断完善当中;3.在侵犯商业秘密的类型上的差异,在这方面,两国比较相近,主要强调侵权人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为自己获取非法利益;4.在防止商业秘密在诉讼中泄露方面的差异,美国主要靠的是签发保护令而中国主要靠的是诉讼法当中法条的明确规定。

虽然中美两国在法律术语的运用上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在商业秘密的法律内涵与法律宗旨上仍是相同的,商业秘密在暗处,法律保护在明处,这一点,两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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