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浙江法学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暨“民间融资引导与规范”研讨会在之江饭店隆重召开。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处长袁培军先生、浙江法学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有星先生、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先生、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田丰先生、浙江省公安厅副总队长丁平练先生、杭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冯仁强先生、杭州仲裁委副秘书长陈桓先生、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松青先生、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授王静女士等领导及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大会从民间融资的现状及问题、法律性质与定位、政府监管、与非法集资等行为的界定区别等角度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大会选举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松青为浙江法学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兰艳霞律师为浙江法学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会议上,我所缪渭川律师、陈俊律师和兰艳霞律师递交了论文,并获了奖。我所主任童松青律师做题目为《浙江省民间融资的法律规范研究》的主题发言。他认为民间融资之所以繁荣主要是因为金融垄断所致,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开放金融市场,是对世界的承诺,开放银行业,逐步打破垄断,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来兴办银行业,以市场法则来淘汰和优化金融业,才是真正利国利民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