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联LOGO 中文 English
五联人物搜索选项 五联人物 五联新闻 五联刊物
浙江五联

值得托付和信赖的律师事务所
分类栏目
五联动态
当前位置: 五联动态 >五联动态

五联解读 | 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 772
五联解读 | 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从大的方面说是保护一个国家的未来,小的方面说是守护每一个家庭。我国非常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和修订。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几经易稿,于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正式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国际儿童节正式实施。与修订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比较,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长足的进步,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2条,创设很多保护制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非常赞的法律。新旧法比较,修订后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几个突出的特点:

一 与国际接轨,明确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适用于全世界18岁以下的任何人。《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了“以儿童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原则。1991年12月29日,我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我国成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法律规定,国际公约需经国内立法方能直接适用。

原《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在条文中体现了《儿童权利公约》精神,但在条文中并未明确体现公约的原则。此次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该条在总则部分,给整部法律定了基调。确立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应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一致,只要涉及到未成年人均应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二 与时俱进,通过立法反映社会发展。

 首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现新时代对未成年人的期许。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对未成年人要“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次,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章。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深入到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相应的,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例也多有发生。此次修订,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具体规定了网信部门、公安、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职责。规定具体详实,涉及网络宣传内容、游系时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网络欺凌处置等内容。

 在政府保护章,呼应了总则确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的工作部门应对内设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地方政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民政部门作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具体部门,还承担了监护兜底的职责。在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下,应该由民政部门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或长期监护。杜绝未成年人无监护人独立生活的情况发生。


三 切实从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初步建立起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的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具体来说,包含以下亮点:

1.对监护人提出具体要求,完善家庭监护制度。

相对于修订前的倡导性、框架性的规定,修订后的未保法对于监护人职责更加全面和具体。以列举加概况的形式规定了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和禁止实施的行为,规定具体而明确。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涉及到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首次明确规定了不得作为被委托人的具体情形。另外,针对父母离婚案件中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情形,也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文禁止。

2.对学校提出新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近年来,校园欺凌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其严重性和危害性引起全社会重视。此次修订,确立了防止和处置欺凌的基本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学生的欺凌行为,针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其次,关注未成年人学生的心理健康。要求学校应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开展生命教育。保障未成年学生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3.强制报告制度。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西方很多国家立法明确这以制度。修订后的未保法在诸多章节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在总则部分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强制报告的职责。具体到各章,“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各章具体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互联网企业在具体情形下负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4.违法犯罪记录强制查询制度。

近年来,有多起学校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曝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声讨。针对此类现象,为了预防未成年人“身边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新修订的未保法新加入了对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的特别要求,此类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等违法犯罪记录;同时规定,如果此类单位违反规定,未履行查询义务,或者招用、继续聘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应该承担警告、罚款、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等法律责任。

四 更具有可操作性,注重细节,罚则明确,便于落地实施。

 在修订前,《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广受社会关注,但是整部法律多为倡导条款,表明国家的态度,在实践中,很难在具体个案中用作裁判的依据。此次未保法的修订,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现象。比如很多条款中以列举加概况的立法技术,对某种情况进行规定,为实践裁判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另外,关注细节,比如在法条中明确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规定越具体,规则越明确,在实践中越容易实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法律责任”一章比修订前有极大的进步。与之前的含糊与概况性的法律责任不同,修订后的未保法详细规定了违反未保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具体条款之后果。可以说,如果未保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盾,那么修订后的“法律责任”一章,赋予了未保法以茅,不再是一部仅仅表明态度的法律,而是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的利器。

 开篇就阐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非常赞的法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可以说从根本上改变了之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能看,不能用的状态。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学校,关系到每一个人,也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关系到国家的福祉,此次修订,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电话: 0571-87822111  传真: 0571-8780146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广支二路大名空间六楼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57727号-1